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批复称大圣配资,同意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省农商行”)对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农商行”)、山西柳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林农商行”)进行收购。
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省农商行此次拟收购的柳林农商银行和清徐农商行股权,都源于对已因涉黑入狱的原“柳林首富”陈鸿志资产处置所得。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1月5日,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山西省农商行“上参下”脚步加快
上述批复显示,山西省农商行此次入股清徐农商行、柳林农商行,分别持有10.07亿股、0.79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3.2%、22.68%。
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山西省农商行已入股5家下属农商行,“上参下”的脚步加速。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息显示,2025年4月底,山西省农商行获批投资入股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农商行,分别持股1000万股、1000万股、117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46%、1.31%、1.46%。
此外,根据山西省农商行2024年年报,该行2024年还投资入股了县级行社8.6亿元,其中,投资侯马农商行、尧都农商行分别达5亿元、3.6亿元大圣配资,持股比例分别为44.25%、9.84%。
官网显示,山西省农商行于2023年11月17日,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基础上组建,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亿元,由山西省财政厅、汾酒集团、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共同持有,持股比例分别为94%、4%、2%。
作为全国首批采取“上参下”模式改制的农商联合银行,山西省农商行目前共有11家市级机构、108家县级机构、3005个营业网点,从业人员近5万人,是山西省服务覆盖面最广、业务规模最大、从业人员最多的金融机构。
年报显示,2024年,山西省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9.27亿元;实现净利润3.02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72.02%。截至2024年12月末,山西省农商行系统各项存款余额为13765.03亿元,较年初净增884.03亿元,增幅6.86%;各项贷款余额为8758亿元,较年初净增628.4亿元,增幅7.73%。
原“柳林涉黑首富”关联股权被收购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农商行此次拟收购的柳林农商银行和清徐农商行股权,曾与原“柳林首富”陈鸿志名下公司存在关联。
据天眼查显示,清徐农商行成立于2013年6月5日,陈鸿志曾担任董事,并通过名下公司间接入股清徐农商行。随后,清徐农商行又投资参股了柳林农商行。
据“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信息,2019年11月5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鸿志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鸿志、高海平、刘平等人,以陈鸿志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通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骗取贷款和票据承兑、非法占用农用地、不报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该组织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
陈鸿志因涉黑等被判死缓后,上述两家农商行改由山西省财政厅担任实际控制人,直至此次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入股。
联合资信报告认为,“上参下”联合银行模式的改革重点在于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参股农信机构以优化后者股权,并综合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
作为地方金融主力军,山西省农商行是山西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存款规模突破“一万亿”的金融机构。此次获批收购山西清徐农商行、山西柳林农商行,是否意味着山西农商行对7家县级法人机构“上参下”投资已全部落地?未来将如何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区域经济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南都湾财社将持续关注。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管玉慧大圣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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